山群办发〔2014〕1号
关于成立中共衡山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属地管理的省市垂直单位党组织:
按照省、市要求,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抽调精干力量,配齐配强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人员。具体配备方案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综合协调组内分综合协调小组、文字综合小组、内务保障(含资料收集处理)小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协调和情况综合,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组 长:宾 浩(兼)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罗日中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旷国华 县委基层办主任、县委组织部组织组长
阳飞卫 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胡同云 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刘明新 县委党代表联络办主任
张智雄 县委组织部干部
赵玉婷 县委组织部干部
贺蕾铭 县委组织部干部
肖 娟 县委县政府接待处干部
聂 颖 贺家乡团委书记
周雅芳 贯塘乡团委书记
二、县委常委班子活动统筹组
由县委办牵头,负责县委常委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协调及服务工作。
组 长:颜 靖 (兼)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阳飞卫 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成 员:廖建纲 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旷国华 县委基层办主任、县委组织部组织组长
曹孝练 县委政研室干部
聂红玉 县委政研室借调人员
邹俊贤 县委政研室借调人员
三、宣传简报组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简报)相关工作。
组 长:汪维扬(兼)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张 镜 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副主任
汪 洋 县委宣传部网宣办主任
戴 辉 县电政办副主任
杨海霞 县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
陈 亮 县委宣传部干部
阳少槐 县委组织部干部
刘 彧 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
唐可为 县转作风活动办工作人员
李佳辉 县委宣传部新闻办借调人员
四、专项治理组
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负责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专项治理工作。
组 长:欧少俐(兼)县纪委副书记
成 员:成麦儒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李延会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吉庆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杨卫东 县审计局党组成员
刘 峰 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组长
李万钧 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成兆辉 县政府督查室副科级督办员
雷思君 县纪委信访室干部
熊 勇 县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干部
戴军前 县纪委执法监察室干部
黄清国 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
邓一波 县纪委办公室干部
五、指导联络组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4个指导联络小组,负责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联系协调县委督查组开展督导工作。
组 长:彭应钦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吴湘玲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伟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社局局长
杨才能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老干局局长
第一小组:(负责督导三组、五组、六组、七组、十四组所督导单位的指导联络工作)
组 长:彭应钦
成 员:刘 峰、陈 丹、刘明新、贺蕾铭
第二小组:(负责督导四组、八组、九组、十六组所督导单位的指导联络工作)
组 长:吴湘玲
成 员:胡同云、陈 慧、杨海霞、阳少槐
第三小组:(负责二组、十二组、十五组、十七组所督导单位的指导联络工作)
组 长:刘 伟
成 员:罗日中、张雪花、谢 磊、赵玉婷
第四小组:(负责督导一组、十组、十一组、十三组所督导单位的指导联络工作)
组 长:杨才能
成 员:旷国华、陈 伟、张 镜、张智雄
中共衡山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