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养老服务领域金融风险摸底排查工作方案


 

 

 

 

山民发〔2022〕1号

 

衡山县养老服务领域金融风险摸底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衡阳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服务领域金融风险摸底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金融风险摸底排查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要求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要在防范化解中,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摸底排查。第一,明确摸排对象。各乡镇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第二,明确摸排的主体。各乡镇负责摸排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第三,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第四,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譬如发改委的信用中国网站可以查询黑名单,最高院的中国裁判网可以查询诉讼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的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查询关联公司等。第五,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要在2022年1月20日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前期已经反复多次摸排的乡镇,要根据这次排查范围和要求进行复核,不断提升摸排的精准性、全面性:其他乡镇要以本次摸排为契机,迅速采取行动,全面深入开展摸排工作。县民政局将对各乡镇的排查工作进行跟踪检查。

  三是推进分类处置。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新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县民政局养老股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中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县民政局养老股进行线索通报,在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各乡镇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各乡镇要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养老股备案。

  二、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2022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要结合本方案和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压实责任。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要及时向县民政局养老股报告工作进展,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县民政局养老股报告。配合做好非法集资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三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乡镇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要坚持宣传养老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中的问题线索。

三、时间安排

本次摸排大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均应将自查自改、督导检查等工作贯穿始终。

一是自查自改阶段(2022年1月15日前)。各乡镇要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养老服务机构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二是全面摸排阶段(2022年1月20日前)。根据方案要求,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深入开展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

三是暗访督查阶段(2022年1月15日-25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检查、“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并认真总结分析摸排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各乡镇请于2022年1月14日中午12时前将附件表格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联系人:文雨倩,0734-5820307)。

 


 

               衡山县民政局

               2022年1月7日


文件下载:

衡山县养老服务领域金融风险防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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