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中国·衡山”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山办发〔201741  

 

 

中共衡山县委办公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中国·衡山”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

通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充分发挥“中国·衡山”党政门户网站(http://www.hengshan.gov.cn以下简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打造一个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根据中办发〔20168号、国办发〔201457号、国办发〔201680号、国办发〔201747号、湘政办发〔201525号、湘办发〔2016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门户网站改版升级换平台后的内容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网站建设

今年,县电政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范、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换平台,各乡镇、各政府工作部门今后不再开设独立的政府网站,应充分利用衡阳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并通过门户网站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网页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并集中提供网上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政务服务工作,现有独立部门网站20171231日前必须统一整合迁移到全市统一技术支撑平台上来。门户网站坚持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县电政办承担门户网站建设、日常维护、内容整合等主导作用,采取网上抓取、站点链接、栏目共建、新媒体、移动APP端口对接等方式,落实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责任,提供各单位子站、栏目、频道、网页等域名和网站虚拟空间服务;各单位采取后台报送等方式,落实各自栏目信息归集、编辑、发布的责任,其中,各单位子站栏目新设、撤并、下线等事项由各单位根据政策要求和工作需要与县电政办商定后实施。  

二、加强内容保障

门户网站是一个集信息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多种功能的综合平台,其内容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各单位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以及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原则,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依法及时发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信息,切实完善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除现行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之外,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县政府、县政府部门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部门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进行办理。    

(一)基本信息公开方面

1.概况信息。发布经济、社会、历史、地理、人文、行政区划等介绍性信息。

2.机构职能。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3.负责人信息。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及重要讲话文稿。

4.文件资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文件以及相关制度规范等,如相关文件资料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公开,并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5.政务动态。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发布或转载信息时,应注明来源,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对于重要信息,具备条件的要配发相关图片视频。

6.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更新。

7.数据发布与开放。发布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业务部门相关系统的数据在依法做好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采取数据接口等方式对接门户网站,集中规范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集,并持续动态更新相关数据。数据开放前要进行保密审查和脱敏处理,对过期失效的数据应及时清理更新或标注过期失效标识。

8.其他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方面

1.决策领域信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在决策前应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对采取网上征集调查、听证论证、风险评估、咨询协商、会议讨论等渠道和方式征求到的公众意见,也可以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和方式进行公布。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文件在制作时应在发文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于不予公开的还要注明不公开依据),应主动公开的,经逐级审核出台后及时通过门户网站、部门子站或网页进行公开,牵头起草部门在文件报批时应将解读材料一并报批,并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发布,相关解读材料可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现。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也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执行领域信息。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情况,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3管理领域信息。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目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等行政权利运行信息;稳妥公开组织人事、财政财务、国有资产投资与处置、公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办公设备和物品购置等内部事务信息;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推进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质量价格、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民生资金分配使用等监管信息公开,环保、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有关的基本情况、审批情况、建设进展等信息;主动公开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等土地征收信息,适时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分户补偿等信息,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房源情况、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以及棚户区改造计划、宗地规划条件、土地使用要求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和改造结果等信息。

4服务领域信息。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设置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办理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严格实行“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教育招考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科技项目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开办事指南、服务网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材料清单、投诉渠道等信息。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查处等信息。推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务信箱、调查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栏目内容、过程和结果公开,及时公开群众来电来信受理量、办理量、满意率等统计情况。

5结果领域信息。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事项。建立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按有关规定公开行政违法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实行预算公开负面清单管理,政府预决算信息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公开,部门预决算在县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安排的资金都要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分办件复文,除涉密的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主办件、分办件复文,可采用摘要的方式公开;建议和提案主办件、分办件复文应在答复建议提案提出人后1个月内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信息,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一个股室作为负责机构,明确一名具体操作人员作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单位门户网站责任栏目内容保障信息的组织、核实、编辑、送审、校对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变动或调整后要及时补充并报县电政办备案。

(二)突出动态更新。各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要根据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及时登录门户网站后台发布审定确认的信息,并确保各单位通过微信类、公众号、客户端类、微博类、博客类、播客类等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与门户网站(网页)上发布的信息相一致。建立网站(网页)日常运维监测平台,对门户网站(网页)各栏目内容信息更新情况实行日常监测、定期通报,及时督促和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四不”问题。

(三)抓好安全保障。县电政办负责门户网站的整体安全保障,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制定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负责其子站(网页)的安全保障,后台授权的登录账号、登录密码实行专人管理,登录账号由县电政办统一设定,登录密码在信息公开联络员首次登录子站(网页)后台后要进行修改,并做到“适时换密码,换人换密码”。

(四)强化保密纪律。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坚持依法定密、密来密往、部门协调会商原则,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建立健全信息资源收集、上报审定制度,上网发布信息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重要信息必须呈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对公开后可能对国防、外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民族团结等国家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可能影响重大经济金融政策的有效实施、信息安全或者造成经济金融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或者涉及民族、宗教、侨胞等事项公开后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征求个人意见同意公开除外)均不得公开,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属于机关内部工作流程、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有关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形成的内部讨论记录、过程稿以及行政机关之间的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信息,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公正决策或者行政行为正常进行等敏感信息,可不予公开。

(五)落实培训考核。县委党校要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列入培训科目,县电政办要统筹结合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系统操作业务培训,确保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将各单位履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作为政务公开重要内容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中国·衡山”党政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

                

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10 19

 

 

 

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                             2017 10 23 印发


 

附件

“中国·衡山”党政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  

一、“走进衡山”栏目

 

二、信息公开栏目

 

 

 

 

 

 

 

 

 

 

三、办事服务栏目

 

 

 

     

 

 

 

 

(41号)关于切实加强“中国衡山”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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