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山县委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山发〔2010〕1号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步骤,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对于促进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0〕10号)和《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办发〔20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主题,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坚持服从和服务全县大局,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努力达到组织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1.推动科学发展。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一化三基”、市委“五个转型”和县委“六个加快”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继续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人民主体作用。
2.促进社会和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教育引导工作;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主动排查、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努力营造“六个环境”,即民主法治的政治环境、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诚信友爱的人文环境、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3.服务人民群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托党员服务中心(站),健全党员服务网络体系,认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健全互帮互助的帮扶机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4.加强基层组织。以“六抓六提高”为载体,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即抓党组织组建,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抓党组织书记选配,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大规模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党员干部整体形象;抓规范管理,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科学化水平;抓城乡党组织和党员结对共建和帮扶活动,提高城乡党建工作一体化水平;抓党群互动,提高党在基层组织的工作面和影响力,通过“党建带工建” 、“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带动基层政权建设和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三)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廉洁勤政,凝聚力和战斗力强,特别是有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二是党员队伍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党员意识增强、管理有效、队伍优化、素质优良、作用突出。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基层民主稳步推进,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圆满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五是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写一篇民情调查。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做到科学发展谋在前、爱岗敬业干在前、急难险重冲在前、奉献社会争在前,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固树立群众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坚守职业道德、倡导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二、阶段任务
全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集中活动时间为2010-2012年,要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广泛发动,全面部署(2010年5月)
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1.动员部署。在县委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进行安排部署,认真领会好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搞好各项准备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经常性工作来抓好抓实。特别是要结合自身实际,统一好思想,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2.制定方案。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要把突出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把服务和推进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和项目建设,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重点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3.集中学习。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在5月底召开好动员会,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创先争优”活动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理论、政策及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实施,扎实推进(2010年6月初—2011年6月底)
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此基础上全县统一开展“六项活动”。
1.开展“定等分类”活动。各主管部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要对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分别进行定等分类,特别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按照是否存在“班子软弱涣散、矛盾突出、财务管理混乱、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换届选举重点难点单位”等“五类”现象进行逐个定等分类。优秀党组织重点抓巩固提高、示范带动,一般党组织重点抓创先争优,后进党组织重点抓整顿转化,抓好两头促中间,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打下良好基础。这项活动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
2.开展“万名党员宣誓承诺”活动。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在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组织开展“万名党员宣誓承诺”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明确提出参加创先争优的组织措施,并与上级党组织签订《创先争优活动目标责任承诺书》,并以会议宣布、上墙公布、文件发布等形式向群众承诺公布;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和中青年党员,要提出个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与所在党支部签订《党员承诺书》,并向所在党支部和群众作出承诺,在党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监督。这项活动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
3.开展“共建联创”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继续开展“百家企业联村、千个部门帮村、万名党员干部驻村,携手共建新农村”活动(简称“百千万”活动)和“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促发展,城乡党员结对帮扶创和谐”活动(简称“双结对”活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对照各自制订的方案要求,继续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促进城市和农村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帮互助、联创共建。特别是县直机关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双结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共建村扎实开展“作1次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论辅导、参加1次共建村的民主生活会、帮助订阅1份党报党刊、联系帮扶1名以上困难党员、帮助解决1-2个具体问题”等“五个一”活动。共建村属后进基层党组织的,要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帮助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建整方案,落实整顿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4.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目标,全面开展“三满意基层党组织”(组织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创建,不断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在县直机关党组织中全面开展“四型”机关创建先进单位;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各乡镇要组织所辖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打造省级基层党建先进单位1个、综合性党建示范乡镇3个、综合性党建示范村(社区)20个(17个示范村,3个示范社区)、党建示范点40个(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20个、县直机关党建示范点10个、基层教育、卫生单位及“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10个)。同时,县委组织部根据基层党建工作的特点设定创新成果奖、组织工作效率奖、综合调研奖和信息宣传奖四个奖项,半年进行一次工作讲评,年底进行表彰。在党员中推行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制,开展“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5.开展“党群共建”活动。按照夯实基础、扩大组织覆盖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要求,通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集中开展党组织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共建活动,实现互促双赢。在党员中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基层、定期接访、与基层干部、先进模范、专家学者和党外人士交朋友制度;广泛开展机关联基层、支部联党员、党员联群众“三联”活动。
6.开展“党建创新”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积极探索党组织设置,党务工作者队伍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尤其是不断改善党员队伍年龄、性别和文化结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新途径、好办法。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深化农村基层“一定三有”机制和社区“一有四化”,积极探索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健全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三) 树立典型,全面提升(2011年7月初—2012年6月底)
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1.树立先进典型。2011年“七一”期间,县委以热烈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隆重表彰一批“四型”机关创建新先进单位、“五个好”乡镇党委、“五个好”农村党支部,表彰一批优秀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模范共产党员,并分别确定一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先进典型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采取新闻媒体集中报道、组织先进典型巡回报告、组织党员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扩大典型示范影响力。
2.加大整改力度。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对照既定工作目标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长期整改任务,认真进行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广大党员要对照本行业、本系统的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提升整体水平。加强不同层次党组织建设,适时举办座谈会、研讨会和观摩学习活动,使处于先进的当好示范、中间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各领域“五个好”党组织、各条战线“五带头”党员的比例都要大幅度提高。
(四)认真总结,整章建制(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为总结完善阶段)
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为重点,集中抓好四项工作。
1.展示成果。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活动、专题片展播活动、整理收集理论成果活动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我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2.全面总结。各级党组织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3.考核评议。县委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4.完善机制。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三、分类指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立足岗位职责,紧密结合党建特点,精心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形成活动主题突出、创建特色鲜明、竞相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1.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在创建党建示范点、深化“三级联创”活动、落实“一定三有”要求,认真开展农村党组织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和“五个好”村党支部、党员争做“五个模范(学习提高强本领的模范、服务群众创佳绩的模范、遵纪守法促稳定的模范、弘扬正气树新风的模范、共同富裕奔小康的模范)活动。加大后进村班子的整顿工作力度,通过组织调整、“公推直选”、“两推一选”、“公开选拔”等措施,彻底解决部分村班子软弱涣散,落实政策不力,办事不公等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村干部评议制、包村工作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和民情日记本制度,全面推行“4+
2.机关党组织。要按照 “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双结对”活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争创“四型机关”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同时,从各自岗位特点出发,组织党员开展业务练兵、劳动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
3.社区党组织。要以“服务居民群众、构建文明和谐社区”为主题,开展社区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争做“五个模范”(勤奋学习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争创佳绩的模范、促进和谐的模范)活动,并与县、乡(镇)、社区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四有一化”,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体系,通过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党员示范楼院、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
4.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以“推进教育改革、服务教育强县、办人民满意学校”为主题,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教职工党员“教书育人做楷模、服务发展当先锋”活动、学生党员“立志成才、报效祖国”活动结合起来,通过设立党员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示范岗、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师德师风标兵”等发挥党员作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创人民满意医院,争当“人民满意天使”。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以“创建和谐企业、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争创“五个好”党组织和党员“先锋工程”活动,积极探索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等制度;规范“两新”党组织管理,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加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党员亮身份、党员示范岗、立足岗位比贡献、向党员看齐等形式发挥党员的作用。
四、推进方式
各级党组织要层层搞好思想发动,思想发动要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注意克服可能出现的厌倦情绪、畏难心理、应付思想,激发广大党员参与活动的内在动力。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党员宣誓承诺”活动,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创先争优活动要结合学习培训、“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日等经常性工作,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
(一)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与上级党组织签订《创先争优活动目标责任承诺书》,并以会议宣布、上墙公布、文件发布等形式向群众公布;每个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与所在党支部签订《党员承诺书》,并向所在党支部和群众承诺,在党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监督。
(二)领导点评。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原则上每季度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一次点评,可以集中点评,也可逐个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方向。联点领导适时进行点评。每次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前,基层党组织应向上级党组织、党员应向所在党组织汇报组织和党员参与活动情况,并对进一步搞好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三)群众评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由上一级党组织组织党员、群众逐个进行评议;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基层党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议情况要建立专项台帐,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表彰。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每年结合年度工作考核进行。在考核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适时评选表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五、组织领导
1.成立机构,强化责任。县委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教育、卫生系统分别成立分系统领导小组。由统战部牵头,企业工委、司法、民政、财政、工商等相关部门共同组建“两新”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各党组织也要分别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县委重点加强对党委和分系统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导和协调督查,各党委和分系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活动的指导。党委、分系统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小组成员要分别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直接参与并指导、督查好联系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在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流动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已纳入流出地驻外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组织。要注意组织好短期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保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必要经费,为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党员现代远程教育、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模范党员的先进事迹,注重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身边人,在全县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氛围。衡山电视台、衡山党建网和《新衡山》将开设创先争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各部门各单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3.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根据各自实际,在活动主题、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改进活动手段,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要贯彻好群众路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做到活动方案听取群众意见,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活动情况向群众通报,请群众评议;评选先进请群众参与推荐,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活动成效接受群众检验,由群众评判。
4.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收到实效。县委将派督导组定期对各单位活动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调度,对各部门履职尽责、岗位作为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统筹兼顾,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结合起来,与促进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