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卫生健康局解读《衡山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

11月13日,经衡山县人民政府同意,衡山县对外发布《衡山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山政办发〔2020〕30号),以下简称《方案》,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负责人就《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的背景依据

为推动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51号)、《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衡山县改革完善医疗卫

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基本原则

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涵盖全行业、全流程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机制,构建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为推进健康衡山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三、《方案》的主要目标

(一)健全综合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

(二)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实施行业全程监管。

(三)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四、《方案》的主要要求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总)支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2.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把医疗卫生行业监管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业主责,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实行目标责任管理。3.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4.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行业组织优势,提高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1.提高行政审批效能。2.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完善全县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建设和组织体系,健全内部质监和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完善典型病例集中讨论制度。3.加强医疗运行效率监管。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制度,通过规范医疗、完善医保、改革医药等政策联动,实行总量控制。完善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总会计师、内部和第三方审计等机制。4.落实医疗机构营业性质分类管理。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落实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政策。5.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不合理检查、用药、治疗等行为。6.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对违法行为和失信人员开展联合惩戒。7.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加大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力度,落实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严格执行“九不准”。8.深化公共卫生服务监管。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9.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完善对医疗卫生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产业新业态的监管政策,完善对相关新技术的审慎监管机制。加强对文化旅游设施、旅游景点医疗救助保障的监管。1.规范执法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2.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制度。3.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通过整合,实现医疗、医保、医药等网络数据的共享和动态监管,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公开事项和时限要求。4.建立信息化监管机制。推进智慧卫监平台建设,推动医疗服务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全域覆盖。5.落实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控制不合理检查、用药、治疗等行为。

五、《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卫生健康局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主要责任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监管职责,加强医保稽核队伍建设。三是严肃督查问责,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安排,明确监管职责,厘清责任链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严肃查处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响强烈,监管不到位,监管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实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形成有力震慑,提升监管实效。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