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解读《衡山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衡山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山政发〔2021〕6号)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发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就《办法》的主要内容做如下解读:

一、文件名称

《衡山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执行2020年省委巡视组关于我县意识形态工作反馈意见,做好意识形态领域户外广告阵地管理工作,规范我县户外广告发布行为,全面提升户外广告品质,提升城市的文化内涵。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衡山县人民政府〔2021〕第11期常务会议纪要(13届62次常务会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衡山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三、本《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包含总则、设置原则、设置使用权的取得、设置与维护、法律责任、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许可,共六章三十条。

第一章 总则

说明制定本《办法》的相关法律依据,广告类型,以及适用范围。

第二章 户外广告设置原则

明确相关部门在户外广告管理中的权力责任,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遵循的原则及禁止设置的情形。

第三章 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取得

依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城市空间资源属国家所有,户外广告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使用权由政府公开拍卖。并明确由财政对拍卖行为进行审批,县城市管和综合执法局具体承办。

第四章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许可

明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许可需交纳的文书材料和审批程序。

第五章 户外广告设置与维护

明确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履行的相关法律责任,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正常,牢固安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依据相关法规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明确处罚主体,处罚种类。


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