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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波
衡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禁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平安创建方面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社会工作部、县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
联系县武警中队。
龙波,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衡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