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园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组织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对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下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依法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并负责其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对一般事故调查处理进行挂牌督办,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十)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省、市财政安排我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安监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有二级预算单位0个,至2018年10月,共有编制40名,实有人数45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34人、离退休4人;现有车辆1台。

安监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事故调查与应急调查管理股10个股室,并设有3个二级机构,分别为执法大队、安全教育培训中心、乡镇安监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各部门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全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等项目经费。

收入预算:全年收入预算总计478.39万元,比上年增加19.9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38.3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00万元,转移支付安排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经营性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支出预算:全年支出预算总计47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3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42.9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204.0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94万元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8.3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4.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专项经费204万元,包括事故处理经费,其他安全监管经费,安全教育培训费,执法大队费用,督查督办工作费,安全生产违法举报奖金,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安委会费用,教育培训费,安全生产月费用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4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4.4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会议和培训费预算31.2万元,其中,2019年会议费纳入基本支出1.2万元,与上年持平;培训费纳入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0月,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7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39万元,项目支出204万元。

项目支出包括:事故处理经费5万元,其他安全监管经费135万元,安全教育培训费10万元,执法大队费用5万元,督查督办工作费5万元,安全生产违法举报奖金3万元,安全生产奖励基金10万元,安委会费用6万元,教育培训费20万元,安全生产月费用5万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19年预算对外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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