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衡山县公路管理局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衡山县公路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衡山县公路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衡山县公路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衡山县公路管理局属于衡山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负责全县206.294公里国、省、县道建设、管理、养护工作,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和路政管理保障。具体的工作职责有:
1、公路的养护与改建,公路灾害抢修与保通,公路绿化。
2、公路行政执法,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巡查,公路超限运输管理。
3、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人事股、工程股、养护股、财务股、安全机务股;下设8个管理站、路政大队为二级机构现有在职人员128人,退休人员112人。
(二)部门决算编制范围。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范围为局本级(二级机构均在局本级核算)。
第二部分 衡山县公路管理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579.81万元,较2017年增加518.48万元,上升25.15%;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项目建设经费增加。2018年支出总计2516.48万元,较2017年减少49.93万元,下降1.95%,主要是本年拨付的项目资金用于弥补上年度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在财务核算中列入了支付上年度的应付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数为2579.8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613.02万元占总收入62.52%(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400万元,占总收入15.51%),上级补助收入966.79万元占总收入37.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决算为251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077.09万元占总支出42.8%,项目支出1439.39万元总支出57.2%。
四、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万元,比上年减少8.64万元,节支率49.15%,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22万元,比上年减少8.36万元,节支率79.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2万元比上年减少0.28万元,节支率4%。关于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相比同年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结果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了自评方案,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局的整体部门支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对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自评得分9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良好”。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万元,服务类25.0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的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衡山县公路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