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镇关于发挥村(居)民代表作用的工作方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推动依法依规、全面展开做好村(居)民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村(居)民代表上传下达、反映诉求、凝聚人心、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关于发挥村(居)民代表作用的工作办法》、县委组织部《衡山县关于发挥村(居)民代表作用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工作重点、强化政治责任,凝聚合力,推动村(居)民代表发挥好作用,切实当好政策宣传员、民情联络员、安全防护员、文明示范员,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桥梁纽带作用,持续提升村(居)民代表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31日

1.摸清底子各村(社区)对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推选出来的村(居)民代表进行梳理,完善人员信息,切实摸清底子,为选优补强村(居)民代表打好基础。

2.选好代表按照村(居)民代表需年满18周岁以上、每个村(社区)代表中的党员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女性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由镇组织和指导各村(社区)在摸底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补选,推选出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办事公道、热心服务群众、有参事议事能力、在村(居)民中有一定的威信、常住本地的村(居)民担任村(居)民代表,积极引导党员参选代表。村(居)民代表每届任期与村(社区)“两委”届期相同。村(居)民代表确需退出的,应经过半数以上群众同意并报村(社区)“两委”批准后方可离职。

3.推选程序。村民代表按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每个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原则上,2000人以上的村不得少于60名代表,同时,为了便于召集会议,一般以不超过100名为宜。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推选2-3人或按20-50户推选1人,每个村(居)民委员会代表数在50-100人左右为宜。

4.提升代表意识。各村(社区)的村(居)民代表经补选和调整达到要求后,由镇人民政府向村(居)民代表颁发代表证,根据需要,由村(社区)向联系户发放村(居)民代表联系卡。

)实施工作阶段(时间:202361日—2023831)

1.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对村(居)民代表的培训。镇制定村(居)民代表培训计划,举办村(居)民代表培训示范班,统筹抓好村(居)民代表培训工作。村(社区)要定期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和调度当前工作。

2.建立联户台账按照就近就亲的原则,合理确定联户对象。村(社区)两委成员分片联系若干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小组长联系若干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每人就近就便联系5-15户村民。户数较多的社区,可设立若干名居民小组副组长,每名代表联系20-50户。各村(社区)按照要求建立村(居)民代表联户台账镇党委备案。 

3.细化工作方式村(居)民代表应加强与联系户交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工作:①开展上门走访。通过串门、家访等方式,经常性深入村(居)民家里走访,熟悉并动态掌握基本情况。②电话微信联系。经常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联系户保持联系,可以建立微信群。③召开小型会议。根据需要,把联系户召集在一起,积极传达上级要求、了解情况、沟通交流、开展一事一议等。④开展结对帮扶。对重点联系户开展结对帮扶,有针对性地提供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精准服务。⑤参与村组工作。积极参加村组会议,积极参与各类服务队,积极参与村务监督,积极参与选举,支持村(社区)“两委”工作。

4.抓好问题处置村(社区)“两委应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村(居)民代表开展民情分析,了解情况,听取代表意见,研判社情民意。针对重点任务或疑难问题,组织村(居)民代表成立专项服务队,为村(居)民办实事、解难题、守底线。村(居)民代表履职情况要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

)建章立制阶段时间202391日—20231231

1.及时健全制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及时健全村(居)民代表工作责任制。细化村(居)民代表议事范围,建立代表退出、代表走访、议事处置等制度。

2.面总结推广。选取村(居)民代表工作基础较好的村(社区),建立示范点,在推进过程中探索规律,总结完善,创造经验。要注重在工作中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积极履职、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村(居)民代表工作的组织领导,带头谋划推进,协调解决困难。相关职能部门要联系工作实际,积极发挥作用,形成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村(居)民代表工作组织架构健全、机制运行顺畅、作用发挥经常。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白果镇村(居)民代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春林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挂职)宋静、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成兆辉、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春花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党建办,由李春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发挥主导作用,对村(居)民代表工作进行具体指导,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措施,并明确由 1 名党委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构建党委牵头抓、党建办公室和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统筹抓、包村干部具体抓、村(社区)两委干部直接抓的工作体系。

(四)强化激励考核。村(社区)要利用财政转移支付手段、发展壮大并依法依规用好村级集体经济等方式,发放误工补贴、话费补助等,提高村(居)民代表履职积极性。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在评先评优、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镇党委将把推进村(居)民代表工作作为调研、督导和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

 

  

   附件1 白果镇村(居)民代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白果镇村(居)民代表工作职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