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清查、动态调整:永和乡“阳光”低保暖民心
“我村是千余口人的大村,在低保审核上更得严格,要做到程序公平、公正、透明,评上的和没评上的都服气,矛盾自然就少了。”近日,衡山县永和乡松坳村党支部书记宋海秋指着村低保公示榜说。
农村低保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关乎政府形象和社会和谐。然而,“人情保”、“关系保”、不公开透明、监管不力等问题在个别地方依旧存在,群众对此反响强烈。从五月初起,衡山县永和乡结合群众路线活动的开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管理,对全乡现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清查,并实行动态调整管理,积极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让群众满意。
畅通出口,动态管理低保对象。对已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该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定期跟踪低保对象家庭变化情况,严格按照农村低保评定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纠正优亲厚友、“人情保”、“关系保”、“合户保”等问题,将死亡人员、家庭情况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和其他不符合农村低保规定的对象及时清理核销,形成农村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严把入口,规范申请审核程序。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该乡制定下发了规范农村低保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凡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都有权以家庭为单位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书面提出申请,书面声明家庭情况和财产状况,并由申请人亲自签字确认;村委会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在村民小组评议、乡村组评议的基础上,将低保申报对象名单上报乡政府审核;最后,由乡长任组长的复核审查小组,组织乡村干部入户核查,听取周边群众意见,全面审核低保申请人及其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健全机制,严抓评议公示程序。5月以来,该乡26个村(居)委会建立健全了低保对象民主评议机制和公示机制。在乡政府的指导下,由村支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员、组长、村民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公开评议,采取民主投票的方式,差额选出低保对象。通过在广泛的“晒”家底,杜绝了违规乱纪的现象,提升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的准确率,使低保经费真正惠及贫困家庭。评审结束后,村委会将申请人名单、入户调查情况、民主评议及审核结果及时在村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目前,永和乡各村均进入自查自纠阶段,部分村已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按规定程序调整了低保对象。全乡整个清查和调整工作将在6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