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见行动:衡山县提高职工医疗互助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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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环节,有职工向衡山县总工会反映“职工医疗互助补助标准过低,补助比例没有达到预想的期望值”。了解到这一诉求,该县总工会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走访调研,将情况“第一时间”向省、市总工会报告,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通过积极争取,日前,省总工会正式下文,将职工医疗互助金由以前的分段分比例补助,调整为统一按95%的比例补助(不含起付线和医保认可自费部分;最高补助额为5万元)。经粗步概算,正常情况下,新的职工医疗互助金大概是原来的3倍;同时,对新标准执行之前已领取过医疗补助金的职工,将按照新标准重新核算后补发差额部分。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衡山县总工会将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开展活动的重要载体,要求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重视职工维权帮扶工作,要创新工作方法、帮扶内容和形式,努力在离职工更近的地方为职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汪文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