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窗口服务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县国税局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严格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衡山经济社会发展,衡山县国家税务局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税。始终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用足用活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衡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行公开办税。通过国税网站、“与税同行”QQ群170346028、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方式,公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优化办税环境。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确保办税窗口标识醒目、统一,办税场所环境整洁;规范办税礼仪制度和便民服务制度,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挂牌上岗、文明办税。
四、提高办税效率。对所有纳税人到我局办理涉税事项,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站式”服务,纳税人只须将所需资料递交给办税服务厅,能够当场办结的都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按照不同的办税事项简并服务流程,按法定的时限提速三分之一限时办结。
五、改进服务方式。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方式,完善远程申报缴税、POS机刷卡缴税、个体双定户批量扣缴、办税厅电子缴税等申报缴税方式,尽可能方便纳税人。
六、简并办税资料。简并纳税人需报送的表证单书,纳税人在税务登记环节已经报送的资料,在我局办理其他涉税审批时,不再要求重复报送。
七、鼓励诚信纳税。对评为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验证、发票领购、出口退税、纳税辅导等工作中开辟“绿色通道”;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对A类信用等级纳税人免予税务稽查。
八、维护合法权益。及时受理纳税人的举报和投诉,对纳税人向我局举报投诉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举报投诉的问题,原则上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复。认真执行领导点评、基层评议、纳税人评议“三项评议”制度,为纳税人办好事,让纳税人好办事。
九、严肃廉政纪律。坚决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规定。严禁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等违法违纪行为。
十、欢迎各界监督。凡发现我县国税人员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向我局或市国税局投诉或举报,我们将及时查处。对调查属实的,一律严肃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监督电话:衡山县国家税务局
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5816187
办税服务厅 5815887
监察室 582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