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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事迹集中宣传报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30 来源:

山创办发[2010]4

关于在全县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

先进典型事迹集中宣传报道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属地管理的省市垂直单位党组织,教育、卫生系统及“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集中宣传报道一批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道时间

20108月底至20116月底

二、报道内容

1、各基层党组织在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

2、各基层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重点是那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和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以良好的党性修养、优良的思想品质和过硬的工作作风,诠释“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并赢得广大党员群众普遍赞誉的典型人物,特别是在工作和生产一线的先进人物。

3、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和群众得实惠”方面,“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方面、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及“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等方面,带头进行公开承诺,带头履行承诺,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的情况。

三、报道形式

1、在衡山党建网、衡山电视台、衡山政府门户网、《新衡山》等县内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同步对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形成有声有色、有点有面的立体式宣传舆论氛围。

2、开辟“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公开承诺”专栏,选取县内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各部门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公开承诺,对承诺的事项及履行承诺情况接受全县各界及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

3、开辟“每月一面旗,每周一颗星”专栏,通过自上而下推荐、自下而上自荐的形式,每月宣传报道不少于1个以上的基层党组织、每周宣传报道1个以上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事迹。

四、其他事项

1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事迹集中宣传报道工作由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综合组、宣传组具体负责。

2、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向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推荐表格(附后)在9月初上报综合组,联系电话:5820882,联系人:胡同云。同时,要秉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推荐对象的典型性和先进性。

3、各基层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争创意识,以积极参加此次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事迹集中宣传报道工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行动,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总结和提升工作,做好典型的挖掘、培养和推介工作,并积极配合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集中宣传报道的相关工作。

4、县委将把集中宣传报道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为明年“庆祝建党90周年”评选表彰的候选单位和个人。

 

附件1、基层党组织先进典型事迹推荐表

      2、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事迹推荐表

 

 

中共衡山县委创先争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 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