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程序 提高提名四个维度
近年来,福建省漳平市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围绕谁提名、如何提、责任谁承担等关键性问题,探索多主体规范提名制度,提高提名四个维度,促使干部选任提名工作向民主化、规范化迈进。
界定初始提名人选范围,提高提名人选的成熟度。注重把握好干部选任“初始提名关”,扩大对提名推荐的民主,严格提名人选的入选资格,进一步提高提名人选的公认度和成熟度,原则上拟推荐提名人选从后备干部中产生。建立跟踪考察、专项考察、届中考察等经常性考察机制,加强后备人才资源的储备,综合运用经济建设目标成果,在经济建设中正确评价和发现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依托经常性考察这个载体,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干部群众谈话推荐并举的形式,将领导推荐票、干部群众推荐票“双过半”的干部列为后备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通过差额考察,综合分析年度考核、专项考察等各类结果,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汇总并加权统计,差额确定市管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并分类充实到后备干部人才库,定期加强跟踪管理和培养,以待有空缺岗位和条件成熟之时优先选拔任用。
规范多主体实名提名,提高拟任岗位的相适度。根据不同职级、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单位党组织提名、市委委员个人提名等多主体提名方式,既可单独使用,又可同时使用,相互印证,进一步提高提名人选与拟任岗位的相适度。各主体推荐人提名初步人选时,必须填写《初始推荐提名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登记表》(下称《登记表》),署名或盖章后提交组织部门。单位党组织提名时,必须提交《登记表》、推荐材料和党组织研究会议记录,党组织负责人还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市委委员个人提名时,必须说明提名理由、任职意向以及与被推荐人的关系等,提名人选以所分管的部门、挂钩联系的单位(乡镇)为主。市委组织部根据各主体初始提名结果,结合跟踪考察、换届考察、专项考察以及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征求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经研究讨论后向市委提出建议名单。
推进工作信息适度公开,提高提名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岗位预告制。当出现岗位空缺需要调配时,市委组织部提前一个星期将空缺职位、资格条件、职位要求、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等向社会公开,扩大干部群众对拟选任岗位的知情权。干部调配原则适度公开。在干部调整动议后,坚持先定原则后定人,制定干部调配原则,对干部调整总体方针、选任程序、用人原则等事项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进一步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针对性和公开性。提名工作信息适度公开。初始提名人选确定后,在市委常委会上将提名主体和提名对象公开;对经常委会研究拟提任的干部,坚持向社会进行任前公示。
建立提名推荐责任追究制,提高初始提名机制的效能度。按照“谁提名、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推荐提名责任制,由推荐提名人或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责任。对推荐提名人搞假推荐、人情推荐、许诺推荐的,违反程序进行推荐的,或明知被推荐人有严重问题但隐瞒事实仍坚持推荐的,被提名推荐人在提拔任用后发现任用前有严重问题的,或在提拔任用后一年内出现重大问题的,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推荐不当产生严重后果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