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定等分类科学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山创组发[2010]1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属地管理的省市垂直单位党组织,教育、卫生系统及“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为全面准确掌握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的创建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活动开始时,对全县各类基层党组织进行定等分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应范围
定等分类工作适应于农村、社区、机关、学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企业等各基层党组织。重点要做好村、社区的定等分类工作。
二、主要原则
开展基层党组织定等分类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3、坚持守土有责、各负其责的原则;
4、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
5、坚持尊重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等次和基本要求
基层党组织定等分类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基层党组织应达到以下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到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本领过硬、团结协作过硬、廉洁自律过硬“四过硬”,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有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二是党员队伍好。做到党员意识增强、管理有效、队伍优化、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目标。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基层民主稳步推进,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圆满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五是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合格基层党组织应达到以下要求:班子比较健全,班子成员分工合作,在工作中起模范表率的作用。党员教育管理比较规范,队伍结构基本合理,党员发挥作用较好;各项制度比较健全,运行比较规范,督促检查比较正常。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每年能为群众办几件实事好事。工作措施和工作成绩得到较多数群众认可,党员干部在群众中形象较好,群众反映较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基层党组织:①班子建设存在严重问题。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差,班子成员严重不团结,党组织形不成核心,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有2名以上党组织成员受到撤职以上处分。②党群干群关系存在严重问题。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存在严重的对立情绪,政令不通畅,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不能在本单位落实;班子民主测评不合格票比率超过40%;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群众意见大。③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党务、政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经济上存在严重问题。④基层组织建设存在严重问题。本级或所辖党组织班子不健全,导致党建工作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本级或所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空缺6个月以上,导致党组织名存实亡;所辖单位一年以上应建而未建立党组织、致使党员无处参加生活;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力,投入经费不足,物资保障不到位,导致本级党组织或所辖党组织无法正常开展活动。⑤党员队伍建设存在严重问题。党员教育管理混乱,党员活动不正常,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⑥社会治安存在严重问题。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宗族势力干预单位事务,妨碍本地本单位发展和稳定。⑦计划生育工作存在严重问题。⑧换届选举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换届选举中存在腐败或暴力等违纪违法行为;或无法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或多次换届不能产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四、方法步骤
基层党组织定等分类工作要采取组织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自查自评。基层党组织要对近年来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考核测评。上级党组织要组成考核组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和测评。参加测评会议人员应包括基层党支部委员、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考核组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进行调查核实,对一些群众反映大的问题,必须进行专项调查,并写出专题报告。
3、等级评定。考核组根据测评和考核情况,在听取基层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综合分析,对被考核的基层党组织拟定分类等次,报派出单位党组织审定。派出单位党组织根据考核情况,汇总各方面信息,对基层党组织确定分类等次。
4、审核复查。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基层党组织定等分类情况进行审核复查,核查有无漏报、错报和瞒报现象。并将审核后的优秀基层党组织和不合格基层党组织汇总后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结果运用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定等分类结果,根据各类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优秀基层党组织重在巩固提高。要注重总结经验,把总结基层组织建设中好作法好经验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有效作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切实巩固工作成果。要注重宣传推介,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优秀基层党组织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迹。要注重办点示范,把特别优秀的基层党组织办成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发挥优秀基层党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
2、合格基层党组织重在比学赶超。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合格基层党组织查找差距、找准问题,克服甘居中游、小进即满的思想,切实增强创先争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具体指导,从严从高要求,帮助合格基层党组织明确创建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比先进,认真学先进,奋力赶先进,争取超先进。
3、不合格基层党组织重在整顿转化。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促进不合格基层党组织尽快转化。一是要选派党员干部到基层党组织任职。要把不合格党组织班子建设整顿放在首位,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把班子调优配强。对一时选不出合适党组织书记的,必须从相关单位选派党务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能力较强的党员干部到基层党组织任职,现有党组织书记难以完成整顿转化任务,但又不宜调整的,要选派党员干部兼任第一书记,解决基层党组织“人难选”的问题。二是要派驻工作组进行集中整顿。对不合格基层党组织,各相关单位必须组建工作组驻点整顿,由上级党组织或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点负责。工作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理顺群众情绪,在当地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下开展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彻底转化并验收通过之前不撤离。三是要定期搞好检查验收。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要对不合格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束后,要及时讲评,通报情况。达不到合格基层党组织要求的,继续整顿,联点领导、驻点干部不换人、工作组不撤队。达到要求的,引导他们按照合格基层党组织的争创措施,努力创先争优。
六、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对基层党组织实行定等分类,是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对基层党组织实行定等分类,才能准确掌握了解基层组织建设的情况,才能科学决策、有的放矢、分类施治,才能有效实行目标管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基层党组织定等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要明确责任。基层党组织定等分类工作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具体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正确对待,积极参与,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协调配合,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要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定等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考核细则和测评表格。实施方案要便于基层操作,尽可能地细化、量化、具体化。要挑选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考核组,负责对基层党组织考核和定等分类工作。要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基层党组织定等分类有序推进。
4、要务实创新。开展基层党组织定等分类工作要在有利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上下功夫,要在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上下功夫,要在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上下功夫,重实践,讲实用,求实效。坚持求实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各级党组织在认真把握县委主要精神的基础上,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创新,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工作效果。
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召开好动员会后,尽快开展好定等分类工作,定等分类结果要在6月10日前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11年开始,基层党组织定等分类要成为经常性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各项步骤要在本年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