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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服务千万家

发布时间:2009-01-12 来源:

 

30年前,民政工作主要是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婚姻登记……

30年中,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等传统工作内涵增加,外延扩大,新增的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内容涉及千家万户。

30年来,全县民政工作者走千家、串万户,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全县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我县先后两次被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县”;2008年被评为“全省五保供养先进县”等荣誉称号。

应对自然灾害,救助受灾群众,是民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通过制定出台的《衡山县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预案》,我县已形成了防范有预案、应急有措施、救济有保障的一整套救灾救济体系。19782008年全县累计安排救灾款超过4000万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8.2万人次,有18万人次的灾民和救济对象得到救助。在今年的冰雪灾害中,民政人不计得失,日夜战斗在抗冰救灾第一线。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民政局积极发动组织全县干部群众捐款共计318万元。沙泉乡六旬老翁欧阳映鹏临终时还捐款一万元支援抗震救灾的典型事迹,被国家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全国抗震救灾英雄事迹报告会上颂扬。

1999年我县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从低标准、窄范围起步,充分结合衡山实际,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到200810月底保障人口达到2653户计3865人,年支出保障资金555.1万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了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2004年启动的农村特困救助工作,对农村特困户给予定期定量生活救助。现在农村人均救助标准从最初的5元提高到目前的人均月低保35元。救助对象达到519112978人,年拨付低保资金510余万元。为解决五保对象住房条件差的难题,近年来全县共投入建设资金500余万元,新建福利院1所,改扩建敬老院12所,使集中供养人数达到430多人。2004年以来,圆满完成了500余栋“爱民房”、“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农村因灾倒房、无力建房的特困户解决了住房问题,使他们住有所居,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衡山民政人正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向构建和谐、稳定、富饶的新衡山昂首迈进。(县民政局 彭水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