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远教站点培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5
来源:
各乡镇党委:
为提高远教站点管理员的操作能力和远教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远教站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辐射功能和载体功能,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市委远教中心的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特开展全县远教站点管理员培训,培训采用分级培训的方式,即县委远教中心组织对各乡镇推荐教师进行培训,再由各乡镇组织本乡镇的远教站点管理员开展培训。为确保培训效果,各乡镇党委自主推荐1~2名远教培训教师,推荐的培训教师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有较强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远教业务并能开展本地区的远教培训工作;
2、能听从党委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保证至少一年内不异动。
请各乡镇党委于
衡山县委远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