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社局:“20条禁令”服务群众“零障碍”
发布时间:20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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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下午,县人社局组织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召开工作纪律专题会,制定出台《窗口服务单位20条禁令》,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禁令》规定,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禁止下列行为: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办私事;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在服务场所吸烟、吃东西、打瞌睡;在服务时间看手机、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推诿、搪塞服务对象等不作为行为;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处理业务;超越职责权限办理业务;擅自增加办理环节,给服务对象带来不便等。
该局负责人介绍,《禁令》的出台,旨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人社部门服务群众“零障碍”品牌。(谷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