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山县委组织部关于成立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指导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1
来源:
山组字[2008]21号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县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根据《衡阳市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部务会决定,成立衡山县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指导组,下设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指导组在县委组织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中央、省、市组织部门的要求,指导全县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市委组织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指导组的决策部署。
2、对“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每个阶段的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
3、组建和派出巡回检查组,督促检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落实情况。
4、听取各乡镇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提出工作意见。
5、对“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二、指导组组成人员
组 长:谢 虹
副组长:颜 靖
成 员:宾 浩 吴湘玲 旷国华 康才伟
罗日中 康岳峰 谭湘衡
办公室主任:颜 靖(兼)
中共衡山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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