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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官逼民怨还是民扰官冤

发布时间:2013-12-09 来源:
21世纪的今天,在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我们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尤为关键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问题,官与民之间的关系处理显得更为重要。我们经常会听到老百姓大骂“贪官”、“昏官”、“庸官”这样的声音,却很少再听到“青天大老爷”这样的声音。“刁民”之说我们偶尔也有所闻。这就是官与民之间心中相互的印象。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他们的关系如此紧张,甚至水火不容? 有人说,是官逼民怨,这是主流的观点。为官者,牢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处处事事为老百姓着想,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当然。官位、官权、官衔都是人民赋予的,常言道,为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然而,有一些人自从做了官,就暴露出种种问题,官本思想严重,民本意识淡化,宗旨意识淡薄,把人民利益抛于脑后,全然不顾民众死活,腐败、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随处可见,甚至肆意践踏民众利益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如此为官,何不让民怨?何不让民恨?何不让民痛? 也有人说,如今的官不好做,压力大、风险大,一个帽子扣在头上,权利受限制多。做错一件事抑或说错一句话,轻者遭老百姓批判、抨击,重者遭到问责甚至乌纱帽难保。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在甬温事故新闻发布会上,“这只能说是一个奇迹”、“至于你们信不信,我反正信了”,一句未经深思熟虑的话语,遭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批评,也受到了网络上成千上万人的猛烈攻击、抨击甚至唾骂。如今,他已调离铁道部赴波兰任职。近日,笔者在与朋友闲聊中,听到这样一件怪事,一个收废品的师傅收购回一台旧式电风扇,修理好后以自用,谁知引起漏电,一家三口全部被电死。死者亲人状告电力部门,要求赔偿,本是一起因生活用电缺乏安全意识引起的意外事故,却牵涉到政府责任,电力部门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给予1万元的“赔偿”,而死者亲属不依不饶,三天两头到电力部门吵闹,最后以“赔偿”3万元息事。电力部门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也只能是自认倒霉。这样的怪事,平日里也是屡见不鲜。医院常有遇到,把一将死之人送来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死亡本属正常,而死者家属偏偏以医疗责任事故要求院方赔偿损失,医院有口难辩,岂不喊冤。怪事多多,在此不一一列举。 虽然,我们倡导和谐,要以人为本,官与民之间的和谐,不是哪一方的问题,这要建立在相互理解、支持、配合的基础之上。种种现象,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用理性思维去分析,用科学的方法去解决。当然,我们要消除民怨,就必须要整顿官风,清除那些腐败蛀虫,同时还要改进作风,构建官民之间的鱼水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官民和谐关系是一味地建立在放纵的基础上,把责任尽归于为官者,试问,还有谁愿意去执行政策法规,去行使权力?如果国家政策执行无法到位,公共权力何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