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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党建热词”盘点之七:“治理‘裸官’”

发布时间:2011-01-04 来源:

 

中央地方密集出台规定限“裸官” 防腐篱笆越扎越紧

编者按:

  沿着科学发展的足迹,融入创先争优的热潮。2010年,大事、要事不断,我们成为不平凡一年的见证者。
  这一年,强国之举深入民心。十七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描绘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激发国人满怀豪情奋进奔小康的脚步。
  这一年,创先争优深入开展。党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续,在大江南北开展得如火如荼。
  这一年,反腐倡廉重拳频出。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等,在规范用人、严惩腐败、治理“裸官”上卯足气力,为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铺平道路。
  ……
  回眸2010,党的建设贯穿始终,让我们轻移鼠标,按照时间的顺序去触摸这一组组党建热词,感受长风破浪的气魄,聆听时代发展的飞歌。


“2010党建热词”盘点之七:“治理‘裸官’”  

——中央地方密集出台规定限“裸官” 防腐篱笆越扎越紧  

 缘起

  “裸官”是网络时代出现的新词汇,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2010年7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再次剑指“裸官”。在地方层面,2009年11月,深圳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为了防止“裸官”外逃,广东省委组织部还规定省管干部提拔前须报告12项个人信息;青岛、杭州等地也对“裸官”做出了一些规定和限制。有专家认为,“裸官”哪怕没有任何腐败行为,也影响党的公信力。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在于充分的透明,民众也正期盼这样的透明。

 中央精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7月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暂行规定》分别对适用范围、适用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任职岗位规范、办理公共事务回避、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台地区的通行证件、申请因私出国(境)或者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及其出入境证照的管理、违规行为处理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详细】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有关事项。【详细】

  人民日报:限制“裸官”防腐篱笆越扎越紧 最近,中央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两项法规制度的出台,针对性和现实性清晰可见,其传递出的反腐信号更让人充满期待。

  有专家认为,“裸官”哪怕没有任何腐败行为,也影响党的公信力。虽说“裸官”不一定都是贪官,但是,大量外逃贪官即“裸官”的现实令人瞠目。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在于充分的透明,民众也正期盼这样的透明。【详细】

 地方实践

  广东规定省管干部任前报告家属情况 为把好省管干部的“进口关”,广东省委组织部《省管干部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试行办法》对领导干部在提拔使用前应当负责地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重点是解决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考察对象的重要社会关系、婚姻变化情况、计划生育情况、配偶及子女涉外事项、经商办企业情况等12项隐蔽信息注意不够、掌握不全、情况滞后的问题。【详细】

  深圳:“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 深圳市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两规”)。“两规”明确规定,“一把手”不具体直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事项,由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分管,而领导班子成员中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或纪检(监察)派驻组组长也不能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事项。【详细】

  杭州:配偶和子女因私出国、定居要登记 2009年起,杭州市的领导干部,也要有这份“小档案”。除了这些资产,纪委还要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有损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时,配偶和子女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也要一并上报进行登记。【详细】  

 各界评论

  官员“晒”信息不是私事 为防止官员把手里的权力“挪作他用”,必须有相应的制度来盯紧权力运行。而实时了解其个人有关事项,便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约束手段。官员如实报告,意味着信息走向对称,有助于组织上及早掌握情况、分析苗头甚至采取措施。官员“晒”信息不是私事,更别觉着“委屈”。实际上,盯着官员的“眼睛”越多,权力的运行才越安全、越健康。【详细】

  治“裸官”,先“裸产” 中央印发了两个剑指“裸官”的规定,其传递的反腐信号让人充满期待。近年,“裸官”出逃事件激增,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规定对加强“裸官”的监督,防止“裸官”外逃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堵住“裸官”外逃之路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关键要把“裸官”的财产状况“裸”出来。【详细】

  严管“裸官”根在“裸权”
  中央为“裸官”缝了啥新衣?
  让“裸官”在公众视野“一览无余”
  监督管理“裸官”要谨防“三变”
  中央严管“裸”官新看点
  纠贪邪须"当头棒"更须"回马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