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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清洗剂、防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湖南金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清洗剂、防锈剂生产线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湖南金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衡山县金龙工业园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金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衡山县经济开发区,北临坪青路。本项目主要产品为JYP-68清洗剂、JYP-9清洗剂和XV-6防锈剂。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9999.6m2,总建筑面积为23680m2。其中包括生产厂房、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楼、宿舍楼、车库房、配电房等,项目总投资1.2亿元,环保总投资3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6%。目前,本项目已建成了2条生产线,一条位于一车间,另一条位于二车间。
2015年3月公司委托衡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湖南金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清洗剂、防锈剂生产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5月18日由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报告书予以批复(衡环发[2015]151号)。
该项目于2018年建设完成,同年11月开始进行试运行。目前各项环保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到位并投入运行,运行情况良好,已具备了竣工环保验收条件。湖南精准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湖南金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验收监测任务。湖南精准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29日对该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监测及相关环境管理检查,根据湖南精准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进行了验收报告编制。
二、环保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序号 | 环评要求的项目规模及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情况 |
1 | 公司拟投资1.2亿元在衡山县经济开发区新建年产2万吨清洗剂、防锈剂系列产品产品生产线。 | 湖南金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投资1.2亿元在衡山县经济开发区建设了年产1.2万吨清洗剂、0.8万吨防锈剂系列产品(其中功能性膜材料系列0.2万吨)。 | 有变化 |
2 | 清洗剂主要工艺流程为:将不同的原料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先后加入到反应釜中,全部加入后,静置2小时,然后进入储液槽,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除锈剂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先将碳酸钠和氧化锌加入反应釜,搅拌1小时后加入酒石酸、碳酸氢钠、磷酸三钠、氢氧化钠、磷酸二氢钠,继续搅拌2小时最后加入氯化镁、氯化钠、硫酸钠、氢氧化钙、硼砂等,搅拌1小时后静置,然后进入储液槽,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成品仓。 | 清洗剂主要工艺流程为:将不同的原料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先后加入到反应釜中,全部加入后,静置2小时,然后进入储液槽,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除锈剂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先将碳酸钠和氧化锌加入反应釜,搅拌1小时后加入酒石酸、碳酸氢钠、磷酸三钠、氢氧化钠、磷酸二氢钠,继续搅拌2小时最后加入氯化镁、氯化钠、硫酸钠、氢氧化钙、硼砂等,搅拌1小时后静置,然后进入储液槽,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成品仓。 | 无变化 |
3 | 设备冲洗水直接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生活废水(厂区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进入衡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车间地面冲洗水和回收桶清洗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进入衡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加强原料库通风;食堂油烟经有效处理后引至屋顶达标排放。 | 本项目设备冲洗水直接回用于反应釜中,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同进行再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衡山县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衡山县污水处理厂;车间地面冲洗水和回收桶清洗水经废水处理池加药处理后,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入衡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沿烟囱至房顶排放。 | 无变化 |
4 | 原料包装袋中的NaOH(片碱)废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厂家回收;其余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废品回收站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食堂隔油池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机房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 | 废NaOH包装袋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后交由原厂回收。但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未能到达《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相关台账尚不齐全。 其余废包装袋则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厂区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机房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无变化 |
三、验收监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原料搬运、生产投料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以及食堂油烟废气,项目生产工艺本身不产生废气。项目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4个点中的监测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0.231mg/m3、0.021mg/m3、0.046mg/m3,监测结果《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的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和回收桶清洗水,生活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废水和食宿废水。已建成一个废水处理池(长8m宽12m高5m,砖混结构),有效容积约为450m3,地面冲洗水和回收桶清洗水经收集后进入废水处理池,投加药剂进行预处理。已建成2个化粪池(一个有效容积约为15m3,另一个有效容积约为10m3)、1个隔油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跟其他生活废水一同进行处理。在厂区西北侧,废水处理池旁已建一个事故池(长6.5m宽8m高5m,砖混结构)。监测结果:化粪池处理后排口中pH在6~9的范围内,其余的监测因子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等检测结果的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清洁废水处理(沉淀池)后排口中各项监测因子的日均值也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达到排放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侧4个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项目生产工艺中不产生废渣,且原料全部进入产品中。项目已建成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原料包装袋,约50m2;已建成危废暂存间,约50m2,收集腐蚀原料包装袋。
为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湖南金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清洗剂、防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在本站公示,自公示之日10日内,公众如需补充相关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与我局联系。
受理时间:2019年4月19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衡山县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股 0734—5812017
联系地址:衡山县开云镇观湘街36号
附件:监测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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