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齿轮有限公司油漆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喷漆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喷漆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衡山县开云镇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喷漆房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环溪路11号。2017年,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因企业自身发展需求,公司决定投资200万,在企业北侧新增喷漆房,增加铸件产品的喷漆生产工艺,提高企业在同行中的竞争力企业委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编制完成了《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衡山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2月22日对喷漆房建设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山环评[2017]16号。取得衡山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后,企业开始了喷漆房项目的建设,并于2018年6月建成,并开始进行调试。

   2018年7月15日,公司委托湖南省亿美有害物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衡山分公司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湖南省亿美有害物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衡山分公司组织技术人员查阅项目相关环评资料、项目设计及建设资料并进行了现场堪踏,根据堪踏结果,于2018年7月20日编制了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喷漆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根据监测方案,建设单位委托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竣工验收现场监测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至7月24日,根据监测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生产情况记录、建设情况介绍以及现场查验资料,湖南省亿美有害物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衡山分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二、环保执行情况

序号

污染源

环保措施

监测因子

监测位置

达到标准

落实情况

1

喷漆工序有机废气

安装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有机废气经净化处理后,由15 米高排气筒厂房顶部有组织排放

VOCs

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已落实

2

生活污水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衡山县污水处理厂

pH COD 氨氮SS

总排放口

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与衡山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已落实

3

机械噪声

吸声、减振处理

LAeq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侧衡山大道4类标准

已落实

4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收集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

-

《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已落实

5

危险废物

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

已落实

 三、验收监测情况

1、废气

   该项目厂界测得的颗粒物浓度为0.436mg/m3~0.883mg/m3之间;苯的浓度在0.0080~0.0885mg/m3甲苯的浓度在0.0197~0.3880mg/m3二甲苯的浓度在0.0607~0.6997mg/m3各监测点位最大监测值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在0.388~0.788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限值要求。

该项目排气筒出口测得的颗粒物浓度为13mg/m3~16mg/m3之间,最大监测值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苯的浓度在0.14~0.47mg/m3甲苯的浓度在0.45~1.56mg/m3二甲苯的浓度在0.57~3.88mg/m3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在10.9~22.2mg/m3符合《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衡山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为7.74~7.95;悬浮物的浓度范围在14~18mg/L;化学需氧量的浓度范围在50~58mg/L;氨氮的日均浓度范围7.22~7.95mg/L;石油类日均浓度范围在2.77~3.98mg/L粪大肠菌群个数为1000~1300个/L。本次检测pH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6~9排放限值要求,氨氮最大监测值达到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各项指标监测值最大值均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企业废水经采取隔油池、化粪池治理设施治理后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3、 噪声

项目东、、北侧昼间噪声测值范围为57.059.3dB(A),厂东、、北侧夜间噪声测值范围为47.249.1dB(A),厂东、、北各点位监测值最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要求厂界西侧昼间噪声测值范围为56.557.2dB(A),厂西侧夜间噪声测值范围为48.149.1dB(A)监测值最大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标准要求

   4、固体

   项目喷漆房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性质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随意丢弃。项目废油漆桶、油漆渣、废油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在厂区北侧设有专门的库房暂存并加强管理,库房具有防风、防雨、防晒设施。同时严格履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的规定,危险废物委托湖南衡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由具有防渗漏设施的专用车辆运输。严禁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中。除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外,其余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相应生产工段车间的固废暂存区域,定期外运。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项目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为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喷漆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在本站公示,自公示之日10日内,公众如需补充相关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与我局联系。

 

 

  受理时间:2019312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衡山县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股  0734—5812017

  联系地址:衡山县开云镇观湘街36号

 

  附件:衡山县齿轮有限公司油漆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竣工验收 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喷漆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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