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根据社会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全县社会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査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全县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
(三)协调、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流动人口和出租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理工作;
(四)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平合,对涉访涉稳、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员实行监控管理,对县城区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
(五)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调解县内跨区、跨部门的矛盾纠纷,对不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指定相应的责任单位予以调解;
(六)掌握全县各级各部门综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勢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协助县委政法委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综治民调、平安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价;
(七)负责全县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有机整合分散在各部门(单位)的信息资源。对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开展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协调指导网格化信息管理工作,依托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全县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
(八)负责宣传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掌、掌握县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基本情况,做好信息录入并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档案。指导、督促流动人员、房屋出租及承租人依法履行职责,发现各类涉稳、涉恐、涉疆隐患或其它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流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衡山县机构改革涉改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衡编办复字[2019]号)将县综治中心、县维稳中心、县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衡山县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为县委政法委所属正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社会治理和网格化服务工作。我单位内设办公室、社会治理股、网格化管理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五个职能股室,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室负责人:5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0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76.2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6.2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本单位2020年为新增单位。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76.2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76.21 万元,公共安全 0 万元,教育 0 万元,科学技术 0 万元,本单位2020年为新增单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76.2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6.21 万元,占 100 %;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占 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26.21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50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3.6 万元,本单位2020年为新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为新增单位。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拟召开 0 会议,人数 0 人,内容为无;培训费预算 0 万元,拟开展 0 培训,人数 0 人,内容为 无 ;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无经费预算。
(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2020年政府采购按实际情况按时公开。
(注:如某大类无采购预算,则填"0")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76.2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21 万元,项目支出 5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收支预算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
附:衡山县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2020年预算对外公开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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