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关于衡山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3月28日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曹时国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税清费政策增多不利因素影响,加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6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400万元,同口径增长10.1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1184万元,同口径增长17.51%;上划省级收入完成5724万元,同口径增长17.4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8492万元,同口径下降12.55%。 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局完成26325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91.92%,同口径减少461万元,下降1.72%;地税局完成32649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90.69%,同口径增加2041万元,增长6.67%;财政局完成36426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118.97%,比上年增加7224万元,增长24.74%。 支出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6971万元,比上年增加26028万元,增长11.78%,保障了干部职工工资、政策性待遇,保障了民生需求,保障了基层正常运转,保障了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的落实。 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11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324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11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49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03万元,调入资金3000万元,收入共计298328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6971万元(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30467万元),上解支出1223万元,债务转贷支出41494万元(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1782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60万元,年终结余5480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体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62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854万元,上年结余524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175万元,收入共计3789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6322万元(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1253万元),上解支出45万元,调出资金3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175万元(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422万元),年终结余3355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体现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133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89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3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83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26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966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13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42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85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215万元),当年结余1675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为13.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38亿元,专项债务2.27亿元。分类情况是:公路建设3亿元,市政建设6.15亿元,保障性住房0.67亿元,教育0.22亿元,文化0.15亿元,非资本性支出1.67亿元,其他1.79亿元。存量政府债务中,60%以上通过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平均成本在8%左右。根据中央部署,对存量债务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的政府债务,通过3年左右的过渡期,由省政府在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置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县确定置换债券额度共计8.35亿元(其中:2015年2.68亿元,2016年5.67亿元),已经累计置换6.95亿元,分为3、5、7、10年期,平均利率2.94%,大幅减轻了债务利息负担。

  5、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经过积极争取,上级共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158151万元。上级的大力支持有效缓解了我县极为紧张的财政收支矛盾。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94841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720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9926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798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609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733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475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764万元。二是专项转移支付63310万元,其中教育375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3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405万元、节能环保2165万元、农林水17613万元、交通运输542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1724万元、住房保障10411万元。

  (二)2016年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收入平稳增长。主动加强与征管部门协调与沟通,牵头召开财税调度工作会,形成财税征管合力。完善收入考核办法,细化和量化每月收入任务,实行奖罚兑现,调动各部门抓收入的积极性。抓重点,做到关注主体税种,主抓现有重点税源,培植后续税源。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依托我县现有主导产业优势,充分发挥人缘、地缘优势,引导总部在外的衡山籍企业回归,做大总部经济,为衡山创造税收。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400万元,同口径增长10.17%,增幅超省4个百分点,超市2个百分点。税占比达60.40%,高于省2个百分点,高于市3个百分点。

  2、保障重点支出,确保公共财政资金需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24.7亿元,比上年增长11.78%,其中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一是普遍提高财政供养人员待遇。落实干部职工工资调标、乡镇工作补贴、职务职级并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政策。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金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二连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新建乡镇敬老院2所、扩建1所,大力推进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三是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育才助困政策,提高高中、职中、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推进合格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四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按时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到户,提质改造农村小农水设施、村级道路,推进中低产田和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加快实施精准扶贫,继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均达到7万元。推进农村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在全市率先试点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五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四个融资平台,成功启动县供水、污水处理PPP项目,加快推进了工业园、黄花新区、开云新城等重点工程开工建设。

  3、加强财政监管,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一是迎接省市专项检查。先后迎接了省委巡视组巡视、县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省“新农合、城镇医保基金”专项检查、财政预决算公开、机关运行经费检查、“雁过拔毛”专项整治等,各项检查结果反映财政管理比较规范。二是开展财政综合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15个存在问题的单位处罚30.5万元,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加强债务管理。全年争取省置换债券资金5.67亿元,成功置换债券资金4亿余元。组建财政清欠专门工作班子,全年已清理归还债务20余万元。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对申报财政资金达到30万元以上的项目设立绩效目标,对不能定量的指标采用定性分析,扩大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覆盖面。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成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澄清底子,建立台账,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六是加强了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完成采购预算10190万元,实际采购9041万元,节约率11.28%。审结270个项目,审核资金6.8亿元,审减1.14亿元,核减率20.08%。

  4、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能力。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部门收支均纳入预算,提升预算编制的全面化、精细化。二是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了全县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管理更加透明。三是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直接减轻企业税负,及时调整“营改增”税收征管,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四是启动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打通了国库集中支付“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政收支管理。五是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特殊工作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补贴交通费用,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2016年全县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与困难挑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政府债务潜在风险防控任务十分艰巨;预算评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预算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压实责任,持续发力,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牢兜住民生底线;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严控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衡山提供有力保障。

  编制原则:一是综合预算原则。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预算内外资金,按照基础数据准确,定额管理标准,项目安排科学的要求,规范预算编制流程,明确预算收支范畴,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二是统筹兼顾原则。预算安排既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又考虑政策需要和财力状况,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落实县委、人大、政府重大决策,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三是厉行节约原则。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四是讲求绩效原则。强化预算约束,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机结合。五是公开透明原则。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和专项资金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接受更广泛的监督。

  (二)2017年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3032万元,同口径增加7632万元,增长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74586万元,同口径增加4313万元,增长6.14%;上划中央税收安排22331万元,同口径增加2625万元,增长13.32%;上划省级税收安排6115万元,同口径增加694万元,增长12.8%。地方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48.88%,提高2.64个百分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3%,提高2.6个百分点。 分部门收入安排:国税局收入34947万元,同口径增加4530万元,增长14.89%。地税局收入31545万元,同口径增加2867万元,增长10%。财政局收入36540万元,同口径增加235万元,增长0.6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8309万元(不含非经常性专项转移支付),同口径增加21958万元,增长19.74%,主要支出安排如下: 公共安全:预算安排13886万元(其中:基金预算安排5714万元),同口径增加5135万元,增长67.34%。重点推进城乡网络监控系统建设,保障政法系统办案设施设备,为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物质保障。 教育:预算安排42051万元,同口径增加3389万元,增长10.76%。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稳步提高教师待遇水平,继续加大普高、职高教育投入,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 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安排3874万元,同口径增加420万元,增长14.4%。继续加大文物保护、演艺惠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投入力度,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建设,丰富全县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社会保障与就业:预算安排41211万元,同口径增加4060万元,增长31.57%。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推进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融合。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等群体补助水平,为低保家庭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支持县乡敬老院、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预算安排26339万元,同口径增加745万元,增长8.32%。深化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改善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服务条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投入。 节能环保:预算安排3602万元,同口径增加75万元,增长4.52%。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染防治,加大退耕还林保障力度。 城乡社区:预算安排6843万元(其中:基金预算安排3726万元),同口径减少310万元,下降4.33%,重点用于县城提质改造及规划管理。 农林水事务:预算安排19784万元,同口径增加1818万元,增长20.64%。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设立创业风险基金支持就业创业,加大基层运转经费保障力度,支持村居两委换届,落实建制村合并改革。 交通运输:预算安排3790万元(其中:基金预算安排1800万元),同口径减少2153万元,下降36.23%,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以及联合治超工作。 住房保障:预算安排6226万元,同口径增加710万元,增长170.26%。大力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提高住房公积金补助标准,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745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8041万元,调入资金7000万元,收入共计199627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8309万元,上解支出1318万元,支出共计199627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体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4939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57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239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4057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0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2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500万元),调出资金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体现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846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58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92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439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17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5741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82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91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1111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41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结余11050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70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675万元,利息收入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705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5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体现平衡。

  三、2017年财政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促进经济发展。2017年安排促经济发展资金3亿元。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调结构、稳增长。采取植优补短措施,支持重点税源企业做强,加大对企业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促进企业技术更新改造,提升改造传统产业。落实各项减税清费政策,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接国家促发展调结构政策,加大争资和融资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政策性支持,做好政府债务置换和专项债券额度申报,协助融资平台积极开展项目融资,综合运用PPP、政府债券、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引导带动民间资本投入,保障交通、水利、能源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和民间资金,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加强收入征管。加强收入调度,坚持按进度组织收入,确保均衡入库。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实施电子票据管理。按政策加大国土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继续清理规范税费优惠政策,开展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专项稽查,严厉打击偷税逃税行为。加强欠税清缴和零散税收征缴,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增加税收入库,提高税占比。

  (三)保障重点支出。把保民生放在重要位置,加大投入力度,让改革的成果普惠民生。全年安排民生支出16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76%。优先保障工资和津补贴提标政策,按人平600元的标准列入预算,全额保障。保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提高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基层组织运转保障力度。全力保障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支农力度持续加大。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农田水利、道路建设投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支持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四)推进财政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统筹、统编、统批、统管,加大“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力度。深度推进预算公开,在政府网站搭建预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债务、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信息。建立预算公开定期检查和考核通报机制。完善县乡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度,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有序推进PPP模式,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引导在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两大领域推广应用PPP模式。

  (五)加强资金监管。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约束,严格按预算标准执行,除政策性增资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专项资金按项目按进度拨付,专项资金一律不得用于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工作经费等一般性开支。扩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范围,继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组织开展财政综合执法检查,规范县直单位财务开支范围、标准和津补贴发放标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监管水平。加强政府采购审批,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坚持无预算、超预算不予采购。前移投资评审关卡,在项目建设链条中着眼控制源头,主动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和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完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勤勉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财政改革发展任务。

  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3月27日 (共印800份)

10001_20170418080704603_关于衡山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人大会)


10001_20170417173537695_衡山县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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