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植保植检站《2025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湘植保〔2025〕7号)及《衡山县2025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拟对全县完成飞防作业面积10000亩以上的服务组织安排9.5万元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5元/亩,其中前二名服务组织补助3000亩,其他组织补助2600亩。现将完成飞防作业面积且提交资料的7家服务组织基本情况和补助标准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11月7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电话:0734-5715586
特此公示!
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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