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创新创业补助资金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全民创新创业氛围,促进我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财政部、人社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90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7号)、《衡山县促进创新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山政办发【2016】20号)、《衡山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山财社【2017】13号)的要求,我县于20223月开展了2021年度衡山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经各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推荐,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复审核实,媒体公示四个环节共认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个体工商户11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18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乡镇7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村33(社区)个,创新创业优质服务村(社区)95个,共需发放奖补资金799 万元,以上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科目中支出。 

扶持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补助资金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财社【2015】290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禁止性项目(办公用房建设支出、职工宿舍建设支出、购置交通工具支出、发放人员津补贴、三公经费支出)。

通过这次评选活动广泛宣传我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名单附后)

衡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328

2021年衡山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服务单位名单 - 副本

2021年衡山县创新创业先进乡镇、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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