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就业工作直达基层的重要阵地,也是直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全县乡镇、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在基层的延伸机构,承担大量免费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业务量大,涉及面广。2025年,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村(社区)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依托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群众提供了优质就业创业服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根据财政部、人社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24〕33号)、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人社、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拟根据乡镇、村(社区)开展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量、专业性和工作成效,从就业专项资金拨付就业创业服务补助600万元,用于加强乡镇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建设,以激励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各乡镇、村(社区)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法合规使用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资金用于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支出项目,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衡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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