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02]6号和山编通字[2002]44号),设立衡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住建局管理。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县城的垃圾清扫、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及清洗降尘工作。
(三)负责县城市容市貌环卫设施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县城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督查考核股、车运股、计财股、市容监察队。全处干部职工共计90人,其中正式工30人,临时工33人,退休人员27人。现有车辆25台,公务用车定编1台。
二、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类:
1、年初收入预算: 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815.4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83.4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32万元。
2、年终收入决算数:2015年年终决算数为118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4.1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76万元),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104.68 万元。
(二)支出类:
1、年初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支出预算为81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3.3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75万元)、项目支出625万元。
2、年终支出决算数:2015年年终决算数为118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92元(工资福利支出390.7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6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77万元)、2015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86 万元。
全年预算、决算收支平衡。
三、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1、年初“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年初“三公”经费预算为17.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9.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2、年终“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年终“三公”经费决算为33.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一台摆臂式垃圾车18.82万元。
衡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6年9月5日
10001_20160909165517296_环卫处公开表.xls
10001_20160909165528108_2015年三公经费信息统计表2015年环卫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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