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收回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积极报名,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2026年度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区域
衡山县
二、收回收购范围
1.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房地产用地;
2.项目地块范围内无永久建构筑物;
3.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查封、抵押等情形;
4.供应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之前的土地;
5.其他用途土地、法拍地、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收回,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6.因政府原因导致闲置需要有偿收回的土地;
三、征集时间
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8日
四、征集方式
1.现场申报:书面提交经单位盖章的《收回收购土地申请表》、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宗地红线图、取得土地成本相关资料(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不动产产权证明等纸质资料(一份)至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2.联系方式:谭中平 13467764701
附件:土地收回申请表
衡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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