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新桥镇人民政府下设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财政所、司法所等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基本情况
新桥镇政府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至2019年11月份,共有编制49名,实有人数61人,财政供养在职53人,离退休0人,现有车辆0台。
2020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收入为经费拨款739.4万元;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项目经费。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39.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39.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52.22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6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万元), 项目支出317.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422.1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2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万元。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317.28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17.2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计划生育服务、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工资、政府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业务培训、差旅费等方面。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9.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3、政府采购预算
2020年政府采购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安排0万元,用于日常工作中计算机及办公家具等的购置。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格情况
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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