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山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衡山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3月2日在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曹时国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各种考验,县委、县政府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县人大、县政协加大监督指导,全县人民共同努力,顽强拼搏,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提质,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728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79518万元的96.49%,比上年增加6975万元,增长10%,与经济增速(9.5%)总体保持同步,高于全省平均增幅(9.5%)0.5个百分点。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6220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95.73%,比上年增加3620万元,增长6.88%;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5784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96.21%,比上年增加2060万元,增长15.01%;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725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107.83%,比上年增加1296万元,增长37.8%。      

分部门完成情况:      

国税局完成18212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95.05%,比上年增加2111万元,增长13.11%;      

地税局完成33033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93.49%,比上年增加3090万元,增长10.32%;      

财政局完成25483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的101.83%,比上年增加1774万元,增长7.48%。      

分类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50393万元,比上年增加4957万元,增长10.18%;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65.68%,比上年提高0.54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26335万元,比上年增加2018万元,增长8.3%。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492万元,比上年增加27138万元,增长17.03%,其中民生支出达到13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70%,保障了干部职工工资、政策性待遇,保障了基层正常运转,保障了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的落实。全县主要支出科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29068万元,增长36.38%。完善和规范强农惠农补贴发放程序,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1亿元,新农村示范片和美丽乡村建设支出950万元,财政一事一议奖补支出1300万元,农村水利建设支出2462万元,农村道路建设支出12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2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村级运转经费支出2034万元,村均达到6万元,保障了村级正常运转。      

教育支出33713万元,增长14.8%。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到600元、800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762万元,发放初、高中助学资金860万元,教师工资按月发放到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18万元,同口径增长6.56%。全面落实国家提高城乡低收入的各项政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10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由55元提高到60元。发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5016万元,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资金4512万元,五保户供养资金970万元,新建、改扩建6所敬老院。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026万元,增长6.28%。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由30元提高到35元。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2021万元,增长15.42%。认真落实文化事业投入相关政策,统筹用好上级财政安排的农村文化“以奖代补”资金,大力实施“送科普、送戏、送电影”工程,促进农村文化繁荣,全力支持重点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改造。      

节能环保支出3936万元,增长50.86%。重点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住房保障支出11005万元,增长218.62%。全年956套公租房全部开工,共分配廉租住房320套,发放住房补贴200多万元,农村危房改造竣工600户。      

交通运输支出7942万元,增长120.43%。投入3200万元用于旧城改造,完成了人民广场扩建及育英街、白石巷、衡岳路、环先路等道路提质改造。投入交通公路建设资金3800万元,完成南岳高速县城连接线、新马线提质改造,县域内主干道全部畅通。      

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按时发放。第三步津补贴按人平23600元/年执行到位,比上年增加5000元,新增支出5446万元,干部职工政策性待遇进一步提高。      

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全年投入工业园区建设9838万元,开云新城建设7000万元,黄花新区建设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4000万元,保障了重点项目推进,加快了县域经济发展。      

跑项争资情况: 2014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补助资金12.4亿元,比上年增加近2亿元,超过了衡山实际应得份额。尤其是去年财政部门为全县争取到了产粮大县奖励、农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等资金1700万元。此外,财政争取中信银行贷款1.3亿元,归还干部职工融资款5400万元,归还湖南财润投资公司2000万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县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争取省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在衡山设立办事处,为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提供服务。      

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62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4045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4855万元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3068万元,专项补助收入4612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900万元,上年结余7723万元,调入资金8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09万元,收入共计199897万元;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6492万元,上解支出213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2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540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一般预算收支体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977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4636万元,上年结余2571万元,收入共计36984万元;当年一般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311万元,上解支出109万元,调出资金8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764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体现平衡。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一是逐步做实财政收入。2014年结合我县实际,第一次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初步建立完整预算体系,既符合新《预算法》的要求,又统筹了政府财力。同时主动适应财政收入增幅趋缓的新常态,做实财政收入,提高税收占公共财政收入比重。          

二是保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了行政性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出台了新的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开支标准。      

三是深化部门综合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综合预算办法,改进预算编制方式,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和项目预算管理模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从资金分配源头上进行规范,并严格按预算编制执行。      

四是推进预算公开。在党政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上年度决算和本年度预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了8个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了20项涉及民生方面的专项资金分配情况,构建公共财政与防治腐败的新机制,提高预算透明度。      

五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省6项专项资金和县10个单位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2015年预算编制依据,达到了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审查效果,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六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工作。全年评审项目311个,资金47800万元,核减9577万元,核减率20.03%。全年政府采购资金7494万元,实际支付6766万元,节约资金728万元,节约率9.71%。      

七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严格审批单位资产处置,加强单位国有公房、门面出租出让等收入征管,全年完成国有资产收益1965万元。      

八是开展财政专项检查。组织财政综合执法检查,追缴应缴非税收入1387万元,处理处罚104个单位,罚款91万元,全部追缴入库,限期整改到位。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5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和财政发展形势,2015年财政收入增长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财政支出压力加大,收支矛盾加剧。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将趋于平稳。从经济层面看,整个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但是受制于产业结构中的一些长期性、结构性矛盾和中央宏观经济政策,经济保持中速平稳增长将是新常态。从政策层面来看,2015年的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力度空前,“营改增”将全面实施。衡山实际看,随着收入总量不断增大,每增长一个点,实现难度也较以往明显增大。预计2015年及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收入稳中趋缓将呈常态化。二是财政支出保障压力大。全县正步入发展转型、“双轮驱动”的关键时期,财政保障范围扩大,工资改革、养老保险改革、农村五保、低保提标等政策性增支刚性强,既要加快补短板,继续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又要适应新常态,逐步增加产业结构调整、民生改善、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等投入,筹资任务十分繁重。

(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严控行政成本,创新投入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升预算管理绩效,推动相关领域改革,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事业服务。      

编制原则:一是综合预算原则。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协调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财政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二是突出重点原则。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三是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除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按规定安排外,其他支出从严从紧安排,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行政性经费零增长。四是收支平衡原则。按规定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收入,做到应列尽列,同时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五是公开透明原则。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强化预算约束,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接受更广泛的监督。                  

(三)2015年收支预算安排      

2015年,收入预算设定两个预期目标:一是财政总收入增长11%;二是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到70%。          

2015年支出安排体现“四个确保”,即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保工资,落实第三步津补贴政策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不留缺口,并且按人平300元的标准把基本工资提标列入预算。保运转,保证各部门基本运转需要,逐步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经费困难状况,加大基层运转保障力度。保民生,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支出的保障力度,全县保民生支出达到11亿元。保发展,安排各项促进发展资金2.4亿元,主要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县城建设、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政府性融资还本付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1、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85168万元,比上年增加8440万元,增长11%。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60522万元,比上年增加4303万元,增长7.65%;上划中央税收安排19046万元,比上年增加3262万元,增长20.67%;上划省级税收安排5600万元,比上年增加875万元,增长18.52%。一般预算收入中地方税收收入安排34972万元,比上年增加5088万元,增长17.03%;非税收入安排25550万元,比上年减少785万元,下降2.98%。      

分部门收入安排:      

国税局收入21836万元,比上年增加3624万元,增长19.9%。      

地税局收入38782万元,比上年增加5749万元,增长17.4%。      

财政局收入24550万元,比上年减少933万元,下降3.66%。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安排146243万元(不包括非经常性专项转移支付),其中,本级预算支出安排100232万元,上级预算支出46011万元,同口径增加10814万元,增长11.97%。公共财政支出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教育:预算安排32071万元,增加1525万元,增长5.83%。继续加大九年义务教育、普高、职高教育投入,保障教师待遇。支持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      

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安排2279万元,增加514万元,增长34.43%。加强基层农村文化建设,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大文化旅游产业投入,丰富全县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社会保障与就业:预算安排29884万元,增加2523万元,增长29.46%。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10%,实现“十一连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提高到70元,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优抚对象等群体的待遇水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预算安排23278万元,增加2440万元,增长34.2%。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提高到40元,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乡镇卫生院化债资金,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城乡医疗救助的投入力度。落实人口计生政策,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发展。          

住房保障:预算安排2465万元,增加713万元,增长171.07%。大力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在积极筹措县级配套资金的同时,探索利用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节能环保:预算安排1487万元,增加165万元,增长46.9%。加快推进湘江衡山治理工程建设,加大退耕还林保障力度。      

城乡社区:预算安排4570万元,增加911万元,增长24.9%,重点用于城市建设及管理。      

农林水:预算安排10745万元,增加871万元,增长11.33%。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力度,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落实“四冬”生产资金,加大基层运转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基层综合网络平台试点建设。        

交通运输:预算安排4838万元,同口径增加379万元,增长15.41%,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以及联合治超工作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605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5544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3900万元,收入共计149966万元;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46243万元,上解支出3723万元,支出总计149966万元,公共财政收支体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796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36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收入8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7960万元(以收定支),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35360万元(具体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7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54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634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95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030万元,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4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3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安排10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安排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5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支出8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5361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23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29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9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96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68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5万元。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923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08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7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67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846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658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5万元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结余4372万元。          

三、2015年财政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是清理规范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决策部署若干事项的通知》(财预〔201441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预2014178)等文件精神,清理税收、非税收入、社保缴费、土地出让金等税费优惠政策,以及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等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凡属违法违规的,坚决予以取消,并通过建立清单制度、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方式,健全税费优惠政策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范围,应对消费税、资源税费改革。加强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的资金和资产监管,精细计算改革成本,主动买单,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是构建运行高效的财政监管机制。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科学的审计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前移财政投资评审关口,建立健全评审管理制度,为财政投资把好关,用好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加快政府采购方式转变,既重审批程序,更重服务质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整合监管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实行规模控制,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制定政府债务举还管理办法,严格政府债务举借审批程序,严控新增债务,加快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坚决制止非法集资、违规担保和以BT形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运用好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要产业投资。              

是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加快资金拨付,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尽早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和效益;组织新《预算法》宣传学习和培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推动预算公开,建立适应新形势、对接新常态的财政预算体系,扩大预算知情率,调动社会各界监督政府预算积极性;硬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政业务工作安全高效运行                  

各位代表,当前经济形势十分复杂,财政改革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表: 2015年收入表、支出表、收支平衡表、基金预算收支表.xls

          2015三公经费.xlsx

          2015年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表.xls

    

10001_20150320151427856_衡山县2015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收支平衡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表.xls

10001_20151111095456926_2015三公经费

10001_20151111100455661_2015三公经费

10001_20151111101824364_2015年收入表、支出表、收支平衡表、基金预算收支表.xls

10001_20151111102223254_2015三公经费

10001_20160812111522386_2015年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表.xls

10001_20160812112651589_2015年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表.xls

10001_20160812145618495_2015年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表.xls

10001_20160905173918386__2015年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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