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为县政府组成机构,內设13个股室、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行政编制32人、全额事业编制23人,挂靠的财政补助人员11人(原企业改制法人10人、军转干人员1人),临聘人员2人。机关运行独立的部门预算、核算、决算财政财务体系,全额拨款一级预算行政管理单位。
2: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内外贸易、粮食流通、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2)负责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3)负责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规划;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分析,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负责商业发展基金的管理;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作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处理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粮食控股企业管理,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省粮食质量标准的贯彻落实,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5)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6)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粮食产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的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7)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8)负责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包括商业网点、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商业网点建设资金;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实施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政策,统一对外发布全县重点招商项目;做好客商接待、商务洽谈、签约;组织招商引资中介人的认定和奖励实施;负责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负责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审批确认和考核。
(10)负责组织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衡山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负责管理以县政府名义聘请的招商顾问的联络、协调工作。
(11)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全县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12)负责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13)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商粮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确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本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组织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5)负责全县商粮系统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商粮系统财务工作,承担全县商粮系统财务建设项目和内部审计工作,按相关权限做好全县商粮系统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
(16)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包括商业贸易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员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44人、离退休人员67人、其他人员15人(原企业改制法人11人、军转干1人、长聘人员3人)。2018年部门决算在职人员39人(其中:调出1人、退休4人、)、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退休4人、死亡2人)、其他人员13人。
二、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功能分类科目14个,总支出57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7.58万、商品和服务支出87.97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24万、对企业补助130.51万。
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会议及培训费1.58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6个,总支出498.31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工作经费项目支出94.77万、财政预算工作经费项目支出403.54万(招商引资93.63万、电商等其他商贸事务142.15万、改制法人工资等企业关闭破产补助65.56万、县级储备粮油费用和利息补贴102.2万)。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招商工作:全年市下达新开工任务数6个,完成11个,完成年任务的183%;开展专题招商活动4次,完成9次,完成年任务的225%;2017年省、市节会签约项目均履约;内联引资任务数32.3亿元,已完成32.8亿元,完成年任务的102%。
2、“三外”工作:市下达我县全年利用外资任务1.41亿美元;外贸进出口总额1265.61万美元,其中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384.78万元;外贸实现“倍增”1家、“破零”1家;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2906万美元。到目前止,我县实际利用外资达1.45亿美元,完成年任务的102.8%,暂无新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外贸进出口总额全年约900万美元,完成年任务的71.1%,其中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已实现569.5万元,已完成年任务的148%;实现“倍增”1家,“破零”1家,完成年任务的100%;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达3029.4万美元,完成年任务的104.2%。
3、电商工作:市下达我县开设网店(扶贫小店)155家;农产品上行网上交易额完成3600万元,其中贫困村上行交易额完成260万元;扶贫小店销售农特产品15.5万元。到目前止,全县128个行政村、25个社区开设网店(扶贫小店)196家,完成年任务的126%;农产品上行网上交易额4000多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09%,其中贫困村上行交易额完成28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10%;扶贫小店销售农特产品80多万元,完成年计划的516%。
4、“社零”工作:市下达我县“社零”完成总额36.34亿元,较去年增长10.7%。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23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数99.7%,同比增长10.6%,居全市县市第三,
5、粮食管理工作:全年全县收购粮食3.1万吨,其中:政策性粮食收购1.5万吨(早稻0.15万吨,中晚稻 1.35万吨),社会粮食收购1.6万吨。销售粮油4.5万吨,其中:稻谷3.2万吨,大米加工销售0.9万吨、植物油0.4万吨。实现工业总产值 3.05亿元,产品销售收入3.01亿元,实现利税 0.69亿元,利润总额 0.24亿元。在储12万余吨粮食实现了“一符”、“三专四落实”和“四无粮仓”。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执法步入正常轨道,统计率达到98%。县级储备粮保管数量和质量正常。
6、执法及监管工作:先后出动安全生产和执法检查355人次,检查大型市场超市、加油站点、粮食加工收储企业、废旧回收点129家,下达整改通知书96份,现场整改22处,查处重点隐患场所2处。全年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
7、财务及国资管理、农贸市场管理、企业帮扶、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完成了全年的计划和任务。
五、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基于财政预算的控制和平衡,年初部门预算支出和年度实际工作经费需求存在一些差异,年度预算整体调整额度和功能分类调整额度较大。
建议:本应归类为日常基本支出的项目工作经费应调整为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本应归类为部门预算的财政预算应调整为部门预算。县财政牵头统一制订全县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以加强部门管理,提高工作绩效。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财政要求,在县党政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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