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信息2021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的相关精神现将我局对单位或个人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经审查合格,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告如下:

1.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已核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个体工商户共计1472020年93家、2021年54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2.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已核发不带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企业共计7家(2019年4家、2020年3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已办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企业共计10(2019年3家、2020年6家、2021年7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3

4.2021年1031以前,我局作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不带储存设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准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到期未主动申请,或者没有被批准延续、重新办理、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的有关规定,在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带储存设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等许可有效期限到期之日起自动注销,任何单位或个人继续使用该许可事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均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5.我局权限范围内许可、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从2021年111起实行许可一项,及时公示一项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用未被公示、未盖行政审批专用2号章的证照或证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均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特此告知。


附件: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证照一览表(2020-2021)

         2.危险化学品经营证照一览表(2019-2021)

         3.应急预案备案登记一览表(2019-2021)



衡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31

相关阅读: